每日一练习题
1、【单选题】兴盛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21年3月,合伙人之一为2020年1月上市的怡蓬股份有限公司,另一个合伙人为自然人张航,合伙协议对合伙事项未作特别约定。合伙人的下列做法中,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)。
- 张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
- 怡蓬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兴盛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
- 怡蓬股份有限公司将自产的一批货物卖给兴盛有限合伙企业
- 张航不允许怡蓬股份有限公司査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
2、【单选题】关于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,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()。
-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
-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,法院审查异议成立,则裁定不予执行
-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后,可以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
-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
3、【多选题】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,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()。
-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
-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
- 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
-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
4、【多选题】自然人王某死亡后,其房屋由小王继承,小王欲将该房屋出售给张某。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各项中,表述正确的有()。
- 小王自继承之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
- 小王自继承之日起便可将房屋出售给张某
- 小王必须先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才能出售给张某
- 小王如果未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才出售给张某,则小王、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
5、【判断题】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,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,在行政复议期间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()
- 正确
- 错误
6、【判断题】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、被依法撤销、被宣告破产时,信托存续,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。( )
- 正确
- 错误
每日一练答案
1、【正确答案】
D
解析:
(1)选项A: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。在本题中,怡蓬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,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,所以自然人张航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,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。(2)选项B: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,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。(3)选项C: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,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。(4)选项D:有限合伙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,査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,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。
2、【正确答案】
C
解析:
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后,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,法院不予支持。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限时,申请人有起诉权,不影响其实体权利。
3、【正确答案】
A,B,D
解析:
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。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。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,选项C不当选。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,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:(1)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、退伙(选项A当选);(2)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(选项D当选);(3)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(选项B当选);(4)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;(5)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,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;(6)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,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;(7)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,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;(8)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。本题应选择选项ABD。
4、【正确答案】
A,C
解析:
本题考查不动产物权的变动。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,选项A正确。如果小王将该房屋出售给张某,必须先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自己的名下,然后才能过户到张某的名下,选项B错误,选项C正确。如果小王未将房屋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而直接出售给张某,则小王、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,但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,选项D错误。
5、【正确答案】
正确
解析:
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。本题表述正确。
6、【正确答案】
错误
解析:
设立信托后,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、被依法撤销、被宣告破产时,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,信托终止,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;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,信托存续,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。